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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作产前第二次检查

 

    首次产前检查后,一般四周才进行第二次检查,在28周以前,均为四周检查一次,28周以后每2周检查一次,至36周后为每周检查一次。

    随后的每次产前检查,都要测量血压,称体重,妊娠18~20周左右,每次产前检查都要听胎心,一般每分钟120~160次/分,少于120次/分或多于160次/分,多表明胎儿有缺氧现象,需要立即处理,否则有胎死宫内之可能,正常妊娠期的血压不超过140/90毫米汞柱(18/12千帕)。高血压伴水肿、蛋白尿,称为“妊娠高血压综合征”,需要积极进行治疗,孕妇体重增加有一定规律,自妊娠16周后开始增加,在28周以后体重增加的速度加快,平均每月2公斤左右,这个时期体重的增加缓慢,也可能是胎儿生长不良,应做进一步检查。体重增加过多,可能孕妇有“隐性水肿”,亦需要进一步检查。妊娠15-19周时同时亦需要采用DS胶体金法快速测试盒对宫内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对先天愚型等畸形儿或严重先天性疾病的胎儿,应终止妊娠、防止畸形儿降生。 

    此外,每次产前检查,医生都要观察腹部形态、大小、妊娠纹及有无水肿,测量子宫高度、腹围触摸胎位,了解孕妇健康及胎儿发育情况,了解胎位是否正常,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,减少难产。妊娠晚期,医生要进行骨盆内测量,估计盆腔大小。